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消息,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就“艾蒙提请朗科专利无效”一案于2008年1月7日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朗科专利权有效。该事件缘起于2003年。2003年6月6日,以色列厂商艾蒙系统(M-Systems)(下称“艾蒙”)针对朗科公司闪存盘及相关领域的基础性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99117225.6,下称闪存盘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经过四年零七个月的艰难举证,朗科专利终被验明正身。事实再次证明,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朗科公司”)在闪存盘及闪存存储相关领域发明专利上拥有多项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并再次奠定朗科公司在该领域专利上的权威性。
事实上,朗科公司近年来几乎已成为国内知识产权捍卫战中维护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代名词。朗科公司闪存盘发明专利为何遭到多次的无效宣告请求?其中玄机对于业界人士来说却是个个心知肚明。据了解,朗科公司闪存盘发明专利为闪存盘及相关领域的基础性发明专利,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内外各闪存盘、数码等相关领域厂商均需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给朗科,免除这笔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最简单的办法”则是尝试无效朗科的专利。
闪存盘发明专利在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被维持有效是朗科的一个胜利,也说明了国内对于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视正与日俱增,鼓励自主创新的氛围正日益成熟与浓郁。
正如2002年朗科在国内起诉一系列企业专利侵权、2006年起诉美国PNY专利侵权、2007年起诉中国台湾PQI专利侵权所引起的重大反响一样,相信此次朗科公司闪存盘发明专利在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被维持有效的事件也将再次对中国IT知识产权形成深远影响,作为一个正面的典型案例,朗科发明专利的成功维权必将激励更多的中国企业加入到自主创新的阵营,步入到勇于自主创新、勇于维权、能够维权的道路上来。
(中国网友报)